会议通报了生态环境部反馈内蒙古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情况。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政府负责同志分别汇报生态环境部2021—2022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督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就做好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部开展2021—2022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促进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的有效举措。要坚决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以更高站位、更严举措、更实作风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确保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向中央、自治区和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会议强调,各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上来,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增强推进重点区域空气改善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监督帮扶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落实《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调度通报督办制度》有关要求,抓实抓细监督帮扶督办问题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做好工作调度、现场核查、审核销号等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会议要求,各市要对前三轮次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项核查整改质量;要坚决落实问题督办要求,依法依规处理处罚,严格验收销号程序,完善整改资料和档案;要围绕整改企业“急难愁”问题,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送法入企”活动结合起来,坚持督导督查与帮助帮扶结合起来,切实帮助企业及时解决整改工作难题;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和夜间抽查等方式,强化督查检查,深入挖掘一批隐藏的突出问题线索,精准查处一批恶意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曝光一批突出违法问题企业,警示震慑违法违规企业,倒逼企业履行治污主体责任。
(杨爱群 李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