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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本报12月6日讯  (见习记者  郝佳丽  通讯员  王慧)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协力推动内蒙古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切实筑牢我区生态安全屏障。

  《意见》明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等10项机制,重点围绕保护好内蒙古林草等生态资源,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健全完善“林长+检察长”长效机制建设,充分落实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统筹各方力量,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合力,促进我区林业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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