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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市场监管部门 从源头把关守护“两节”食品安全

  本报1月13日讯  (记者  李国萍  赵弘)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两节”期间,针对食品消费特点,自治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足问题导向,从食品安全抽检检测、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督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等多方面入手,开展食品安全各类整治活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在食品安全抽检方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安排9个食品大类、14个品种、100批次的抽检任务。生产环节采取“四不两直+抽检抽样”方式,对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乳制品、肉制品、含乳固态成型制品、酱油、醋和食用植物油所有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对企业终端产品进行抽样。

  根据“两节”消费特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流通环节上,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包括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冷库、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农贸市场以及在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聚集地开设的超市、食品店、小摊点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并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肉及肉制品、酒类尤其是散装白酒、冷冻水饺、民俗特产食品、炒货及坚果食品等开展监督检查。在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食品进货关上,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一票通”制度。■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仅元旦期间,全区食品流通环节就出动执法人员33921人次,检查经营者25441户次,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46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66份,责令停止销售或下架退市食品500公斤,立案查处5件。

  同时,加大对特殊食品及食盐的安全检查。重点对专业市场、商超、连锁店、母婴店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以及食盐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专区专柜销售制度、规范管理清单制度,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情况,食盐包装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主体11453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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