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面落实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水环境形势分析会商和预警督办工作机制、水环境问题发现和督办解决机制,强化水环境质量精细化管理,全力推进年度重点目标任务。
加强会商研判和指导帮扶,充分利用国家采测分离监测、自治区监测、污染源监测、执法监管、现场调研等数据信息,定期组织召开分析会商会,分析研判全区水环境质量达标形势,以“一市一单”向地方提醒预警,压实地方主体责任,逐项盯办整改落实,对难点问题现场指导帮扶。
强化汛期水环境质量监管,组织各盟市针对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雨污管网等重点环节开展汛前问题排查整治;开展汛期国考断面水质专项监测,设置了67个控制断面,每月开展手工监测。全面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达标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累计关停关闭入河排污口166个。会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住建厅组织黄河流域各盟市积极申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全力组织指导各地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污水监管工作,会同发改、卫健等部门组织各地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能力。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流域国考断面水质补偿办法(试行)》,以奖优罚劣推动重点流域断面水质巩固改善。与住建厅共同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地级城市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开展监督监测,确保长治久清。组织指导松辽流域等相关盟市开展流域本底特征调查分析评估,为流域“画像”,推动科学、精准治理保护。
(杨爱群 李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