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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着力构建新冠肺炎分级诊疗服务网络

  本报12月19日讯  (记者  王坤)日前,为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呼和浩特市卫健委提出按照“健康监测、分类管理、上下联动、有效救治”原则,科学统筹区域医疗资源,以网格化布局医联体为载体,完善定点医院、医联体、医共体之间的转诊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连续性,全力构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分级诊疗服务网络。

  据了解,根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为统筹现有医疗资源,网格化布局医联体,呼和浩特市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第四医院(覆盖新城区、赛罕区、和林县)、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覆盖回民区、土左旗、武川县)和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覆盖玉泉区、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成立医疗集团,将各旗县区所有二级医院全部纳入医疗集团,负责将各旗县区转入放化疗、危重孕产妇、急危重症新冠感染者全面纳入管理。

  由全市各旗县区医院(含中蒙医院)牵头,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组成9个县域医共体。各旗县区医院(含中蒙医院)负责接收各基层医疗机构转入的有基础疾病的新冠患者。对超出自身诊疗能力的患者和重(危)症等新冠感染者需转入医联体内上级医院。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发热患者首诊和新冠患者轻型、普通型及无症状感染者居家管理。对超出自身诊疗能力的有基础疾病等情况的新冠感染者需上转各旗县区医院。

  在医疗集团牵头医院能力不满足患者救治需要时,呼和浩特市辖区内其他三级医院应通过派驻医疗团队、派出专家指导组、转诊或通过远程会诊等方式进行协助。

  全市形成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和医联体之间的空间布局,建立对应转诊关系,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基层首诊、有序转诊,依托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单位成立旗县区级转诊专家组,对需要转诊的患者进行评估、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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