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实施 “乙类乙管”,绝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要继续强化管理,强化服务,强化保障。
2.不再实行隔离措施。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采取居家健康管理。
3.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社会面防控措施更多集中在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不再对跨区域的流动开展落地检,不再对外溢风险人员开展跨区域协查。
4.核酸检测不再全员筛查。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疫情流行期间,核酸检测应以“单采单检”为主。
5.学校、学前教育机构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学校内发生疫情后,短期内实施中小学校线上教学、学前教育机构临时关停等措施。
(马铃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