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信息清单(见附表)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公告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四、特别提示及声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石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1-5180581 0471-518058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471-5180595
传真:0471-6958868
举报邮箱:hrnmgjw@chamc.com.cn
联系部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纪委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集团腾飞大厦A座15层
邮编:010096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3年6月28日
截至2023年6月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名称 赤峰禹然宾馆有限公司
本金 19,998,427.68
利息合计 20,621,622.68
本息合计
40,620,050.36
资产分布
赤峰市
保证措施
耿海杰
孙秀丽
抵押措施
赤峰市川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红山区桥北镇姚家洼居委会红山物流园区2号房产14,813.46平方米,用途为宾馆、办公综合楼,土地4,460.1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