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少春主持会议,副主任段志强、艾丽华、李秉荣、吴艳刚,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
审议《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奶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正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肉业振兴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修正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修正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决定(草案)。
审查批准《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赤峰市城镇供热条例>的决定》《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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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政府关于开展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关于边境地区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培养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情况的报告;关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情况的报告;关于牛羊肉产业提质增效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院关于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自治区政府关于202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等。
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