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方面主要任务③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
推动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
■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做好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开采区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的衔接,基本草原内允许新设经依法依规批准的国家重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项目。
■ 全面推动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探索制定促进矿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的激励政策。
■ 完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相关制度,务实加强矿山安全保障设施和能力建设,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推动非煤矿山资源整合,鼓励综合开发利用与煤共伴生资源。
加强矿区治理修复
■ 督促生产矿山全面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探索支持第三方治理模式。
■ 协同开展矿山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
■ 督促指导矿山企业足额计提、规范管理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鼓励具备条件的矿区开展土地规模化综合治理、相邻矿山企业实施集中连片综合治理。
■ 加大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并获得合理回报。
创新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体制机制
■ 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利益分配共享机制,强化资源型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和社会责任,促进绿色开发、收益共享。
■ 探索村集体采取出租等方式利用矿区土地共建就业帮扶车间、现代农业设施和发展新能源,促进矿区居民就业增收。
■ 落实跨省区输电工程长期合作协议,在严格执行跨省跨区送受电优先发电计划的基础上,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外送电力中长期交易,推动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省区间现货交易。
■ 鼓励中央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呼和浩特能源资源总部经济集聚区建设。
■ 支持乌海、鄂尔多斯蒙西和棋盘井工业园区、阿拉善乌斯太工业园区整合园区资源、理顺管理体制。
文案:兰天 薛腾 设计:苏昊 监制:刘春 赵文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