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场包括发展方式、生活方式、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通过开展示范创建,不但能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区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同步提升,还能增强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近年来,内蒙古高度重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积极以创促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建立健全示范创建管理体系,完善建设、申报、监督等全过程监管制度。印发自治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通过资金支持、绩效考核等措施,建立形式多样的激励机制,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取得更大成效。
截至目前,我区先后成功创建了13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10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开展创建工作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紧扣创建指标体系,积极指导已成功创建的地区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现从“创建”到“示范”的转化。积极探索符合我区特色和实际的“两山”转化路径与模式,立足生态优势,探索“生态+产业”“生态+旅游”“生态+扶贫”“生态+文化”“生态+康养”等绿色发展模式,为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能,并通过宣传推广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典型模式、成功案例和特色成效,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作用。
站在新起点,奋进新征程。下一步,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内蒙古作出更大贡献。
(白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