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一系列支持我区加快构建现代能源经济体系的政策举措,为内蒙古扎实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对内蒙古而言,既要继续发挥好以煤炭为代表的传统能源的“压舱石”作用,也要快马加鞭做大以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规模,做到“喜新”不“厌旧”、“强点”不“松链”,着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实现更高水平的优化组合。要积极研究设立区域煤炭交易中心,完善适应新能源参与的电力市场规则,建立可再生能源配套煤电项目容量补充机制。加快新能源产业关键材料、装备及零部件等全产业链发展,壮大风光氢储产业集群,建设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千方百计推动能源产业链往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
加快构建现代能源经济体系,必须在储能消纳、绿电交易等方面大胆探索,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将氢能、储能作为发展壮大新兴产业、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方向,开展大规模风光制氢、新型储能技术攻关,推进绿氢制绿氨、绿醇及氢冶金产业化应用。开展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建设低碳零碳负碳工程,鼓励新能源就地消纳,充分利用内蒙古绿电“量大势足”的优势,大力吸引先进绿色高载能产业到内蒙古落地。
驭“风”而上,逐“光”而行,“零”碳托举,“氢”装上阵……当前,我区一个个新能源产业集群势如破竹,正在北疆大地加速崛起。坚持煤、电、油、气、风、光、氢、储并举,快马加鞭构建现代能源经济体系,内蒙古定能乘势而上,把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做好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