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作为自治区率先开展此项工作的试点地区之一,积极引导各旗县区农牧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深刻领会农牧民职称评审的目的和意义。结合农业农村不同地域、不同产业、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实用人才的特点,充分宣传发动、调动广大农牧民参与职称评审的积极性。在自治区农牧民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后,赤峰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农牧部门紧密配合,上下联动,及时组建农牧民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分级制定农牧民职称评审条件、建立农牧民职称评审制度、规范农牧民职称评审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农牧民职称评审规范有序开展。
取得农牧民职称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新技术培训,承接新品种、新工艺的试验示范;优先参加相关行业领域技术培训、科技讲座、外出考察及学术会议等活动;优先承担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和农牧民培训任务,优先进入农牧业一线技术服务队伍;优先享受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政策,■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优先选拔推荐参加人才培养工程、人才项目评选、优秀表彰等;招聘乡村农牧业技术人员时,优先予以推荐和聘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中有2名以上成员取得农牧民职称并长期发挥作用的,作为优先推荐市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重要依据。各类强农惠农奖补政策、农牧业项目适当向取得农牧民职称的农牧民领办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