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强调,大抓招商引资必须有一个好的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首先是讲诚信、守信用。诚信建设是今年自治区党委力推的重大工程,抓好政务诚信是诚信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全面抓好政务诚信建设,应从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等维度发力。
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第一,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提升“双公示”工作质效。推进阳光政务,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数据及时率、合格率、上报率达到100%,进一步扩大公示范围,将“双公示”全面拓展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十公示”。推动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在“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中要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双公示”长效评估和考核机制。开展线上月度评估,引入第三方机构按季度开展实地评估。按照公示率、优质数据占比、数据范围覆盖率等标准对各城市“双公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各地区通报,不断加强“双公示”评估结果的应用。三是完善“双公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及应用范围,建立“双公示”信息的异议处理机制,健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机制。
第二,履行惠民便企政策和承诺,依法保护相对人权益。定期公布政府失信情况,建立健全行政承诺考核制度,把政府依法出台的政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的兑现和履约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依法依规保护投资企业及投资者权益。
第三,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强化政府失信预防,确定协调范围,厘清职责边界。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外延共享信息,前移监督端口。以数据信息共享为支撑点,以政务诚信风险预警为落脚点,重点做好政务失信的预防工作,兼顾政务失信的治理和修复。持续完善府院协同联动机制,多元化解纠纷。
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第一,整合建立政务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整合各类投资举报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强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政府失信违约投诉窗口、96888民营企业服务热线、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蒙企通”平台等受理渠道的互联互通,加强违约信息共享。
第二,开展政府失信行为大排查、大起底。强化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政府投资等领域的政府承诺事项进行大起底,对未按约定履约践诺的定期督办、逐项销号。对各级政府部门不兑现承诺、新官不理旧账、轻诺寡言、宰商骗商、违约毁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政府失信行为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第三,健全防范新增拖欠账款长效机制。重点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建立防范新增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一是建立拖延支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预防机制。二是建立及时支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保障机制。禁止变相拖欠,规范保证金收取,加强相关服务指导。三是建立拖延支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惩戒机制。四是建立及时支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督查督办机制。开展多层次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五是建立及时支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组织保障机制。
第四,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实行失信行为报告制度,制定失信责任追究具体办法。一是坚持奖惩并举。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对于诚信事迹突出并受到表彰奖励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予以守信激励,作为评优评先、调任选任和岗位晋升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各级信用牵头部门要参照建立政府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同级政府部门积极调动职能范围内各类失信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政府资金支持、限制申请扶持政策、取消评优评先、限制参加政府采购等,实现失信必惩。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调任选任、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等处理措施。三是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第一,强化诚信宣传教育,树立党员诚信形象。一是加强诚信教育,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诚信建设,提高守法履约的意识和水平。弘扬诚信文化,营造守信氛围,引导公职人员树立诚信意识、强化诚信责任,严格履行政务诚信承诺,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的诚信干部。聚焦“关键少数”结合奖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讲诚信、树形象。二是将诚信建设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课程。
第二,完善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加强公职人员招录、考核和奖励环节的信用核查,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任用、干部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信用的风向标。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说话算数,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以诚立身、以信示人,当好诚信内蒙古的“代言人”。
(作者分别系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法律系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法律系行政法教研室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