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我区通过动态监测+分类救助,构建梯度社会救助新格局,将专项救助由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拓展至低保边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形成分层分类、精准高效救助。同时,深化平台建设,建立自治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与医保、教育、残联等部门建立救助信息查询推送机制,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
全区各地通过打造“幸福乌海、救在身边”“沁心助”等社会救助特色品牌,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救助服务需求。通过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由“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聚焦重点对象群体,拓宽主动发现渠道,完善接办流程,着力帮助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救助帮扶。
为落实民生实事、聚焦兜底保障,实现救助水平“再提高”,落实自治区43项民生实事有关部署,建立健全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3年,我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840元/月和670元/月,排名分别位居西部省区第1位。全区农村牧区平均低保标准达到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的79.8%,有力推动城乡、区域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缩小了城乡区域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