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内蒙古段区位独特、面积广阔、资源能源富集、产业集中,推动自治区沿黄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内蒙古以持续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核心,持续履职尽责,旨在开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在此过程中,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全区7个沿黄盟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重点项目建设。本着“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原则,自治区财政厅把推进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列为一项重要任务,主动与周边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山西省、陕西省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推动形成省际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模式。2023年9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签署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建立宁夏——内蒙古段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4年3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与山西省、陕西省签署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横向生态补偿,重点是指为实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通过协调生态提供区与生态受益区利益关系,根据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成本和所提供生态服务价值开展补偿。为此,依托现有水利、林草、生态环境考核体系,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草局出台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以探索建立区内沿黄盟市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调动沿黄盟市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形成保护与治理长效机制。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财政体制机制,通过激励与约束并举,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王凤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