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群众“买药贵”“买药难”等问题,乌海市于2023年7月在自治区率先启动全域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工作。制定印发《乌海市关于将集采药品纳入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推行统一挂牌、统一专柜、统一标价、统一配送、统一监管;公开进货价、公开销售价、公开药品目录、公开专柜销售“五统一”专柜销售和“四公开”机制,推动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在这过程中,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加强药品销售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多次召开药店、配送企业三方座谈会、通气会、保供会,动态调整集采药品销售目录,及时增加群众需求强烈的药品剂型、品规、厂家。开发上线微信小程序乌海市“采集药店”电子地图,将辖区内集采药品药店直观展示于“掌上地图”,群众使用手机可精准定位、导航到达。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面向群众讲清楚集采药品进药店的意义和优势,帮助群众算清经济账和惠民账。
为做好监督管理,乌海市医疗保障局上线使用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系统,实行集采药品“一物一码”,实时上传销售价格、单次刷卡购药数量等数据。通过对销售数据与医保结算数据筛查分析,实现对不执行“零差价”销售、单日刷卡次数频繁、单次刷卡购药数量及费用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等违规行为的有效控制,进一步引导群众理性购药。
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工作运行一年来,乌海市通过集中采购、价格谈判等方式,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常见、高发慢性病药品纳入集采药店销售,种类占集采目录的比重达到43%,药价平均下降52%。群众通过比价,优先购买集采药品的意愿增强,使用原研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比例由集采前的50%提高到70%。集采药店借助销售平价药实现顾客引流、服务提质,试点期间全市首批81家集采药店,回头客平均增长15%,销售额平均提高3%,药店从过去的“拼渠道、拼销售”转变为现在的“拼质量、拼价格”。此外,药品集采有效减少中间环节,缩短药品从生产到使用的时间,更加方便群众及时就近买到放心药、平价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