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区内首台套、首批次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动自治区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工信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每年开展一次首台套、首批次认定工作。据悉,办法中所称首台套、首批次是指在自治区属地内生产,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通过自主研制、引进吸收等方式拥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其品种、规格、性能、技术架构或技术参数等形成技术领先优势,能够填补区内同类产品的空白,对行业转型升级具有促进作用,尚未取得较大市场业绩的技术创新产品,包括技术装备首台套设备、关键零部件首批次产品、新材料首批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