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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完成首次 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

  本报5月7日讯  (记者  张慧玲)按照《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要求,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开展了全区2024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并于近日完成网上公示,顺利完成首次全区10187户取用水单位信用评价,标志着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正式迈入信用监管新阶段。

  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是落实自治区节水行动的关键举措,是加强取用水领域信用监管、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有力抓手。自治区水利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方案》,评价范围覆盖工业、生活服务业、生态环境等7大重点领域,首次实现全口径、全链条信用监管。目前,全区共有9813户获评信用优秀(A级),179户评定为信用良好(B级),195户列为信用一般(C级),无信用较差(D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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