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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立法 全国生态安全领域 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施行

  9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在此前召开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条例获得全票通过。

  这是全国生态安全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北大法学博士孙一哲说,条例在省级层面率先站在生态安全的高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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