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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风险隐患,5个行动开启燃气运输安全整治!

  新报讯(草原全媒·北方新报记者  郑慧英)  9月13日,记者从内蒙古交通运输厅了解到,该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全区城镇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行动方案,内蒙古将开展5个方面的行动:全面核查燃气道路运输企业许可条件,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车辆和人员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加强跨部门执法,会同住建、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对燃气道路运输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深入排查整治燃气违法运输风险隐患;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探索建立健全共享协同治理机制,强化运输源头安全监管和路面执法管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燃气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监控管理;实施督导检查,边整治边完善边总结,推动构建燃气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宣教资源,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燃气运输安全舆论氛围。

  行动计划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运输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人、车、户的燃气运输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交叉互检”“跨区域联合执法”,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运输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运输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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