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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托关系办理公租房?假的!

  新报讯(草原全媒·北方新报记者  艾文涛)  11月15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和住建局联合向社会公布了首府公租房的政策、办理流程以及一批以花钱托关系办理公租房诈骗受害人钱财的典型案例,提醒群众:凡是称花钱托关系能办理公租房的,都可以视作骗子。

  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从2010年开始实施,主要是解决呼和浩特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通过新建、改建和配建共计建设公租房约4.8万套,已分配入住4.2万套。

  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硬杠杠”?据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办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65周岁以上必须有监护人);

  2.本市无任何形式的房产信息;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4.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满足在呼和浩特市至申请之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两年以上。

  须提供材料:

  1.公租房申请审批表(从社区居委会领取);

  2.本人及家庭共同居住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收入证明;

  4.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明、未婚提供单身说明);

  5.呼和浩特市连续缴纳社保两年证明或公积金证明(非本市户籍提供)。

  住建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提出申请,不符合条件认识谁也没用,所以所谓有关系靠花钱就能申请到公租房根本就是假的,广大市民千万不要轻信,给骗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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