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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内蒙古鼎盛华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笔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公开竞价的公告

  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债务人资产所在地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代垫费用债权合计担保措施诉讼、执行情况1鼎盛华公司呼和浩特市8,012.3410,043.2163.1118,118.66抵押担保:“鼎盛华世纪广场”二期项目在建工程68323.46平方米;“鼎盛华世纪广场”二期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24,822.89平方米;“鼎盛华世纪广场”三、四期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54,339.81平方米。保证担保: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蔚然风、张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取得生效判决,未申请执行2鼎盛华公司呼和浩特市16,950.0017,496.26276.9634,723.22保证担保: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蔚然风、张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终结本次执行3龙海公司呼和浩特市19,310.0025,519.75139.8344,969.58抵押担保:新城区中山东路波士名人国际1号楼1-4层15,900.61平方米、公寓1184.58平方米;新城区海拉尔西路八一市场内蒙古龙海商业楼10号楼建筑面积3159.13平方米;新城区八一市场内蒙古龙海商业楼1层1号面积2481.72平方米。保证担保:内蒙古鼎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蔚然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取得生效判决,未申请执行4鼎盛华公司呼和浩特市14,000.0018,585.86128.6132,714.47无终结本次执行5鼎盛华公司呼和浩特市15,835.0017,503.81121.8333,460.64抵押担保: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东侧,东库街北侧“鼎盛华世纪广场”项目三期14766.2平方米在建工程。取得生效判决,未申请执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拟在京东资产处置交易平台对内蒙古鼎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华公司”)、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公司”)5笔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二、 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具备一次性足额付款的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资产所带来的风险。参与公开竞价以前,意向竞买人需缴纳竞价保证金。

  三、 竞买人要求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下列人员除外: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本次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价时间及竞买规则

  竞价时间:2024年2月20日9时起至2024年2月20日17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起拍价:79,486.64万元,保证金:80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或其整倍数。详情请登录京东资产处置交易平台查询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

  五、联系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17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前往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办公地址咨询。

  联系方式:巴先生  电话:0471-6908217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8号楼9-12层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联系人:谭先生  举报电话:0471-6904876

  注:1.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代垫费用、债权合计等,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的利息、罚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和正式发票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清单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4.清单所列示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提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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