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示信息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申报、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设置评议专家组考察评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拟向教育部申报“以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并予以公示。公示信息显示,新增学校名称为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举办者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学地址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一间房村,学校设有生态和新华两个校区。办学性质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公示时间为8月9~16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