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大半辈子了,令我敬畏、仰慕、崇拜过的人和事有好些,而烙在心底里、最让我崇拜的人,只有两个。
其中一个是我的堂哥。
堂哥长我五六岁。十七八岁时堂哥就辍学,进我们村的剧团当演员,扮短打武生。堂哥这个武生属于“唱戏没嗓子,钉鞋没掌子”那类“脑嗷嗷”(配角)演员。可堂哥这个“脑嗷嗷”的演员也有吃香的地方,那就是:好武艺。堂哥在样板戏《红灯记》里扮演跳车人,从两个摞起来的学生课桌上往下跳,一连两个后空翻再接一个前滚翻倒地,赢得观众们的阵阵掌声。我之所以崇拜堂哥,就是因为堂哥的前后空翻、前后滚翻的武艺!
那时的我,正是贪玩猎奇,争强好胜的年纪。课外时间,我们几个要好的小伙伴凑一起,爬墙上树,揭瓦撂砖,掏鸟蛋,摸鱼儿;实在闲得没事干了,就翻跟头,比谁跟头翻得多。翻跟头那技艺比前后空翻,前后滚翻毕竟要差远一截儿。看了堂哥在《红灯记》里演出的跳车人的武艺,我们几个决意要学堂哥的武艺,学不成不罢休!猴头、豹子他们几个机灵,敏捷,学起来快,没几天就学会了前滚翻。我迟钝,笨拙,学前滚翻老是脊背或屁股先着地而站不住脚,每每摔得龇牙咧嘴。猴头、豹子他们已经开始学前空翻了,我还在学前滚翻。我曾在背地里请教过堂哥学这武艺的技巧。堂哥不知是怕我学会了夺去了他的饭碗还是啥原因,不告于我,只是不屑地说了一句我似懂非懂的话: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最终,我也没学成堂哥的武艺。至今思来,儿时的追求未能实现,还在追悔!
另一个让我崇拜的是毛志成。
毛志成,男,生于1940年,北京人。1960年毕业于北京师专,1973年开始写作。历任中学教师,北京师院一分院副教授,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兼任中国中小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出版小说、杂文随笔集、学术专著30余部……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正是“文学热”的时候。我这个热血青年,在校时学的是水文专业,毕业参加工作后从事的也是水文工作,却不知怎么爱上了文学。在闲暇时,就上街头,到书报亭、书摊,翻阅、购买文学期刊。《人民文学》《小说选刊》《青年作家》《文学青年》《丑小鸭》等等,看到哪本心仪就买回来。在我翻阅过的所有文学杂志里,出现频率最多的一个作者的名字,就是毛志成。至此,我便对这个叫毛志成的作者肃然起敬,在我心中树立起了高大形象而对其崇拜了起来。尽管我对他的基本情况都一无所知,只知其是个多产作家。受毛作家影响,我便开始圆起了我的文学梦。但这个梦实在是太难圆了,寄出去返回来的每每都是退稿信或干脆泥牛入海。还不甘心,自知自个儿底子薄、基础差,便不惜掏48元(相当于一个半月的工资)上李悦老师组织举办的为期两个月的文学创作培训班……
现在细细琢磨起来,我大半辈子在心底里崇拜的两个人,竟还是一文一武,有意思!而我呢?活大半辈子了,还是文不成武不就。
崇拜归崇拜。虽然崇拜里亦有追求的意念价值取向的成分,但追求了,也未必就一定能够达到目标,价值取向亦只是取向而已。故而,崇拜者不一定就能够成为崇拜对象,就像崇拜明星的人不一定就能成为明星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