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互对象和期限
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龄在16~60周岁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参加本项目,成为本会会员。
凡2019年开始连续参加本项目的职工或连续参加本项目10年以上的达到退休年龄且自愿继续参加本项目的退休职工可以继续参加,但中途中断的不再接受,参互年龄不超过70(含)周岁,手续在原单位办理。
项目采取团体会员制,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不接受个人单独参加。同一单位参加项目的职工原则上不少于其全部职工的75%(含),其中500人以上单位参加项目的职工不少于其全部职工的70% (含)。
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2025年度(第7期)参互职工会费交费标准为:在职职工每人90元,另外自治区总工会每人补助10元;参互退休职工每人390元,另外自治区总工会每人补助10元。互助金(互助会费)一经交纳,一律不予退还。
互助金(互助会费)由参互单位工会组织接受职工入会申请时,一次性收取。
♦参互职工在保障期内享受住院及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
对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统筹支付后的自付部分(不含由医保部门认定的自费费用),采取单次住院按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予补助,一个保障期补助最高金额为500000元。
♦内蒙古女性馨康互助保障
凡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女职工或在册参互的男职工配偶,都可以通过本人或者家属所在单位的工会向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协会的办事处、代办点申请参加本项目,成为本会会员。本项目会费标准为每人35元。本项目所指的女职工特殊疾病包括14类,最高可申领32000元。
文/草原云·北方新报记者 郑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