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内蒙古能效核查成果转化提升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形成各盟市节能潜力增长型“节能池”。第二阶段是以“节能池”形成各盟市新上项目能耗“替代源”。第三阶段是以“节能池”完善各盟市节能降碳领域“项目库”。第四阶段是以“节能池”形成各盟市争取国家支持的项目“储备库”。
内蒙古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方案》的落实可以很好地助力全区节能降碳工作。一是助力提升节能管理效能。通过精细化的“节能池”管理,实现节能潜力的动态整合与利用,提升全区节能工作管理效能。二是助力保障项目用能需求。将“节能池”中的节能量作为各盟市新上项目能耗替代来源,严格落实能耗替代政策,为项目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用能保障。三是助力资金项目谋划。基于“节能池”“项目库”“储备库”,为谋划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两新”资金支持项目提供有力支撑,推动节能降碳项目落地实施。四是助力推动节能降碳发展。从节能潜力挖掘、能耗替代、项目谋划储备等多方面协同发力,促进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提升和行动开展,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向绿色低碳转型,实现节能降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