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首次明确“保障安全、绿色发展、市场配置”三大核心原则,创新实施“矿业权物权与行政许可分离”等关键制度,对审批流程和权益保护机制进行了系统性重构。为确保新法顺利落地,鄂尔多斯市结合实际,配套制定了38条清晰明确的政务服务指引,全面优化办事流程。一方面创新推出“一对一提前介入辅导”机制,主动对接企业申报需求,有效杜绝“材料反复交、企业多头跑”的现象;另一方面实行全程电子化办理,大幅精简材料种类,让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从申请到领证最快仅需1个工作日,审批效率和服务体验显著提升,保障了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首张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不仅是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重要举措,也是该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营商环境优化的生动体现。未来,鄂尔多斯市将继续深化审批服务改革,推动更多矿业权审批事项“提质增效”,全力护航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让“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果惠及每一位市场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