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真正把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牢牢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精准界定容错纠错情形,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
●坚持正向激励与兜底机制同时发力,旗帜鲜明激浊扬清,做到奖惩分明,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刘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当前,我区正处在持续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落实落细,建设好“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离不开一支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干部队伍。因此,必须坚持多措并举,打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组合拳”,有效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敢闯敢试、主动作为。
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必须坚持以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强大动力。要突出政治标准。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是党对新时代好干部提出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干部,政治过硬是基础,没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本领再高强,都难以把握好施展本领的方向。因此,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真正把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突出实践实干实效。干部担当作为不仅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干部自身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经风雨、见世面中长才干、壮筋骨,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在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中冲锋在前、建功立业。在选人用人上必须坚持有为才有位,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同时,结合具体的岗位需求,坚持人员和岗位相适,在选拔任用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做到客观公正,真正把对岗位和工作最合适、素质能力最强的干部配备到岗位上,使各方面素质过硬干部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释放。
注重在重大斗争一线识别干部。重大斗争一线环境复杂、矛盾尖锐,是识别干部的“放大镜”。要聚焦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维稳处突等重大斗争一线,把那些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的干部识别出来、重用起来。有的干部做“老好人”“太平官”“墙头草”,遇事不敢批评、不愿批评,不敢负责、不愿负责;有的干部顾虑“洗碗越多,摔碗越多”,信奉“多栽花少种刺,遇到困难不伸手”,遇事畏首畏尾、怕这怕那,能躲则躲、能拖则拖、能应付则应付;有的干部“只想争功不想揽过,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工作拈轻怕重,岗位挑肥拣瘦。对这样的干部,既要教育帮助也要严肃惩戒,改不了的也必须清除出干部队伍。引导广大干部树立“为官避事平生耻,重任千钧惟担当”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交卷意识、交账意识、成果意识,形成说了就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
构建科学的容错纠错机制
必须坚持以科学的容错纠错机制,撑起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强大底气。牢牢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精准界定容错纠错情形。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是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精准识别容错纠错情形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
综合研判,确保容错纠错规范公正。要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加以综合分析。只要是出于公心、集体决策、清正廉洁的,都应予以谅解宽容,帮助改进提高,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不让“领头羊”成为“替罪羊”,切实把党和国家事业最急需、最稀缺、最宝贵的干部资源保护好并用好用活、用出实效。
守住底线,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凡事有度,过犹不及。实行容错纠错不是搞纪律的“松绑”,不是搞所谓的“保护伞”,更不是为某些人“开脱”,因此在明确可容的“边线”的同时,必须健全追责问责制度机制,坚决守住不容的“底线”。《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明确列出了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的三种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的三种情形以及三种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的情形,必须严格依照党纪国法规范和惩处干部违规违法行为。同时,各级各部门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要合理设置一些量化操作指标并注意把握具体条款的适用尺度。对于那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在工作中胡作非为、徇私枉法、谋取私利的情形,必须亮出“警示牌”,拉响“警报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依据党纪国法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完善党内激励关爱制度机制
必须坚持以积极的关心关爱制度,激发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强大活力。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严管就是厚爱,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着力推动干部能力持续提升工程,落实干部年休假、津补贴和探亲等制度,加大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提升干部的幸福感、获得感,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狠下决心为基层减负,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防止过度留痕,杜绝责任“甩锅”,为基层担当作为创造更多有利条件。健全干部待遇激励保障制度体系,充分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激励作用,特别是要给基层干部、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各项攻坚工作第一线的干部更多理解和支持,主动排忧解难,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提升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让他们安心舒心干事创业,更好履职奉献。要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畅通干部诉求渠道,掌握其工作学习情况及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做好干部服务工作。注重围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为干部释疑解惑、加油鼓劲,促进干部以思想自觉带动行动自觉。
坚持正向激励与兜底机制同时发力。干事创业离不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旗帜鲜明激浊扬清,做到奖惩分明,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要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变“能者多劳”为“能者多得”。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让干事者能享受应有的待遇,让不作为者受到应有的处分,激励“想干事、能干事”者更有激情去干事,倒逼“想偷懒、不作为”者主动去干事,推动干事创业风气向好向善发展。与此同时,要通过健全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坚持激浊扬清,注重保护干部声誉,防止干部“污名化”,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敢于担当者“兜住底”“纠偏差”。兜底保障机制与正向激励机制形成闭环,既能正向激发干部创新创业的热情,又能让敢闯敢试、锐意进取的干部有更多底气,为干部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消除后顾之忧,营造“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良好风气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