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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养老诈骗的“黑手”

  □本报记者  李晗

  近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某等19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赵某1、赵某2犯集资诈骗罪,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9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被告人赵某1、赵某2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注册成立呼伦贝尔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014年3月至2019年8月,二位被告人虚构洛阳某机械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向呼伦贝尔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使用资金投资实业的事实,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通过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先后与1159名集资参与人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实施非法集资活动。所得钱款被二位被告人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本金和高额利息、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及提成、归还个人欠款、出借他人和投资养牛场等项目,其余钱款被二人用于去澳门赌博等挥霍。2019年8月,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集资参与人本金和利息后案发。

  经鉴定,呼伦贝尔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累计向1159人非法集资逾14亿元,共计造成576名集资参与人近1.89亿元财产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1、赵某2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李某某等16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被害人过半数为60岁以上老年人,作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益,注重追赃挽损,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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