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的东河二期项目是自治区本级实施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占地74亩。因国家政策调整,项目已经停工8年。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和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将东河二期项目列入自治区本级首批实施的“半拉子”工程大起底项目之一,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牵头,加快推进东河建设项目拆除恢复改造。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立即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协调自治区财政厅、住建厅等部门召开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对项目开展了预算、评审、启动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委托自治区代建中心实施项目代建。待项目拆除恢复施工完成后,及时移交呼和浩特市政府进行绿化施工。
自治区代建中心主任王文志告诉记者,为了避免噪音和灰尘污染,项目采取静力破碎和常规机械拆除相结合的方式施工。施工中将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安全施工、加快进度,争取在11月中旬前保质保量完工。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瑞怀表示,实施东河二期项目改造工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以上率下,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半拉子”工程大起底的具体行动。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五个大起底”行动。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实行日调度、周会商工作机制,高效实施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