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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典型先进事迹进公园广场进街道社区

我区发挥榜样力量激扬文明新风

  本报9月1日讯  (记者  白丹)初秋的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树木繁茂、蝉鸣鸟叫,是市民休闲、晨练的好去处。当人们在曲径小路散步时,其两侧竖立的首府道德模范展示牌成为又一道亮丽的风景。“孝老爱亲”“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助人为乐”,道德模范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让路过的市民了解到了闪耀在城市里的一个又一个好人好事。

  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内蒙古建设,推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内蒙古“十大行动”持续走深走实,树立可信可亲可爱的内蒙古形象,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在全区开展了模范典型先进事迹进公园广场、进街道社区工作。各地结合实际,让模范典型的先进事迹通过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充分展示。截至目前,全区12个盟市共打造了公园点位202个、广场点位282个,进街道1553个,进社区2787个,同时各地还累计在交通场站、学校、商超等打造各类点位4754个。

  据悉,在模范典型的选择上,主要以党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新时代好少年,以及自治区北疆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级模范典型人物为主。在展示方式上,主要是在全区各地的公园(广场)和街道(社区)适宜位置,通过设置主题景观小品、公益宣传栏,张贴或绘制公益宣传画和宣传海报等方式,将各地近年来涌现出的各类先进人物事迹进行宣介展示。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将逐步在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和所属苏木乡镇、嘎查村一体策划、一体布置、一体推进,鼓励各地把本地区的“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身边好人”“模范夫妻”等凡人善举宣传好、展示好,推动模范典型事迹进公园广场、进街道社区工作成为提升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成为提升先进典型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榜样集体和人物感召人、影响人、鼓舞人、带动人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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