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轮督察将重点督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央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以及上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均为25天。据了解,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持续至2024年底,实现12个盟市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