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河湖长令要求,要深化完善河湖长制,从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强化各级河长办能力建设、强化流域统筹和部门共治3个方面进行安排,明确要求各级河长办要将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有关要求写入工作细则,并持续抓好落实;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着重从认真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扎实推进深度节水控水、持续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着力解决“大水漫灌”问题4个方面提出要求,并对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非常规水源利用量、河套灌区秋浇水量等指标进行量化。
总河湖长令要求,要加强河湖(库)保护治理,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效能,包括不断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有序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和幸福河湖建设3个方面工作内容,并提出2024年在松辽流域建成幸福河湖不少于10条(段);要加强水污染防治,纵深推进减排治污,安排推动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3项重点任务,并对污水处理率、再生水利用率、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进行细化;要强化水环境治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包括持续推进地表水断面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3项重点任务;■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要推动水生态修复,持续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主要从持续抓好“一湖两海”等重点湖泊治理保护、扎实做好重点河湖生态补水工作、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强化河湖湿地保护和修复、抓好重点流域水生态治理保护5个方面进行安排;要加强执法监管,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包括组织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河湖长制督查考核2项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