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自治区围绕2010年至2020年各类违规违法占用、开垦、乱排乱放乱埋污染草原林地和案件查处不到位等4大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全区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区成立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议事协调机构,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治理格局。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和沟通协作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制度,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大对破坏草原林地案件侦办和诉讼力度。同时,完善林草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建设草原生态数字化监管平台,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监管。
专项整治行动释放了严格保护管理草原林地的强烈信号,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破坏草原林地行为,牢牢守住了草原林地保护这条底线,进一步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