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和三大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分析研判本地区林草种苗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采收储备计划。要充分利用好已建成的良种基地、采种基地等资源,做到基地内的种子能采尽采。充分利用好现有生态公益林内的优良种源,特别是柠条、梭梭、羊柴、花棒等紧缺种子,做到丰年多采多储,为生产需要和余缺调剂做好储备。
同时,各地将做好种苗生产供应统筹调度,在用种用苗高峰期实行周调度、月调度,其他时间实行季调度。各级林草部门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种苗质量抽检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种苗质量和价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