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批次电动自行车质量不合格
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移交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销售;对不合格产品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同时,检查不合格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