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村镇是乡村治理的全国样板。根据要求,各示范乡镇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管理服务和公共权力监督,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各示范村要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自治组织作用,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据了解,相比于2019年开展第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第二批创建结合乡村治理工作任务和治理成效,确定了综合性的创建标准。其中,示范乡镇明确了4条标准,即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示范村镇要求具备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风、乡村发展充满活力、农村社会安定有序等6条标准。
本次共认定全国100个乡(镇)994个村(嘎查)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