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才能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近两年来,自治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粮食安全工作。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区之一,2021年全区粮食总产量达768.06亿斤,实现“十八连丰”,连续4年保持在700亿斤以上。
目前,全区建立粮油监测点114个,布局应急保障企业1505家。建立粮油运输保障机制和部门间、地区间、央地间、政企间联动机制,修订应急预案,组织三级演练,提升了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编制发布全国首支粮食高质量发展指数,初步探索建立了内蒙古粮食高质量发展数字化评价体系。以实施国家“优质粮食工程”为载体,培育了“内蒙古好粮油”24户企业64个产品,其中6户企业18个产品荣获“中国好粮油”称号。
据了解,自治区将通过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持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让更多的内蒙古好粮油走向全国人民餐桌,推动内蒙古粮油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