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形成全国统一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和康复对象需求等信息共享和转介;各类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会组织和个人,可在发现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需求时,向全国转介信息平台提出登记申请,畅通社区康复服务对象的登记渠道。
通知强调,每个地级市应设置具备评估转介、培训督导、服务示范等综合功能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和指导功能,逐步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通知还提出,要强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从业人员督导培训,直接服务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0小时的精神障碍康复专业知识培训。
此前,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发文,明确提出到2025年实现80%以上的县(市、区、旗)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旗)实现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目标任务。此次开展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将对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