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截至目前,我区先后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文件80余件、地方标准15项。2021年6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区信用建设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已实现了对全区社会主体信用档案建设的全覆盖,累计归集各类社会主体信用信息共计3.48亿余条,为推进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各地各部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累计调用查询信用信息量已达6100万余次,市场监管效率和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建成了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内蒙古节点,通过节点发放信用贷款超过90亿元,切实为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提供了便利优惠的融资信贷服务。
我区今年信用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方向主要包括开展普法宣传、彰显政务诚信、弘扬诚信典型、拓展信用应用4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