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不仅有壮丽的自然风光,也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肩负的神圣职责。
全区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常态化打击破坏煤炭等矿产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自然资源领域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用“长牙齿”的举措推动“五大任务”见行见效。
联合行动 起底排查
矿产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一些企业和个人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向矿产资源乱伸手。
为遏制违法犯罪态势,积极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从今年4月开始,自治区公安厅与自然资源厅联合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两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摸排,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按照“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侦办要求,主动发现深层次犯罪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打击。采取联合开展业务指导、联合挂牌督办案件、联合督导推进等方式,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打击整治合力,实现非法采矿犯罪案件、违法问题、风险隐患“三清零”。
今年4月,乌海市海南区公安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合行动,破获郅某某等4人非法采矿案。经查,2022年6月,郅某某组织多人在海南区低碳产业园路口中海国能加油站附近剥离土层后,多次盗采煤炭资源并非法出售获利,共计销售煤炭3000余吨,非法获利350余万元。目前,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对郅某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
这只是我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一个缩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自然资源部门查处非法采矿行政案件31起,其中1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没款76.38万元;全区公安机关侦办非法采矿刑事案件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9名,涉案价值4027.71万元。
7月6日,自然资源部、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的意见》,这进一步深化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在移送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从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检验鉴定、涉案物品处置、联合调研培训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为有效打击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
紧盯重点 深化打击
盗采矿产资源破坏地表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分子作案多采用小型挖机、铲车或人工偷挖等简单方式开采,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有关部门对此严厉打击。
2022年7月,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某商贸公司在嘉尔嘎勒赛汉镇盗采石英砂。示范区公安分局联合示范区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现场扣押机械设备并控制嫌疑人员。经查,该公司非法盗采石英砂0.91万立方米,获利58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分析自治区公安厅、自然资源厅日前公布的典型案例发现,犯罪分子盗采的矿产品多为生产建筑用砂石、煤炭等矿产资源,有的在夜间偏僻地点盗采,有的以承包耕地名义滥采,有的隔一段时间挖一些,单次不够追究刑事责任,违法犯罪手段隐蔽多样。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已逐步演变为有组织、有分工、有计划、成规模,反侦察意识极强的团伙性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采、运、销”一条龙产业链。
基于这种情况,我区公安等部门紧盯矿产资源富集区、禁采区、禁采期及生态保护红线区、黄河干支流、黑土地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煤炭洗选、砂石加工、选矿剂经营等重点行业,前科人员等重点群体,综合应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打好整体战、合成战。深化打击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摧毁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利益链条,取得了显著成果。
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持续重点打击盗采砂石、煤炭、黄金、泥炭黑土等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我们将依法打击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破坏矿产资源犯罪行为;擅自以土地复垦、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等名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犯罪行为;黄河干支流、辽河、嫩江流域及‘一湖两海’等重点区域非法采矿犯罪行为。”自治区公安厅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一级高级警长田宗利介绍。同时,全区公安机关将不断创新完善执法举措,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全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