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内蒙古天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的公章、财务章等相关印鉴保管情况的公告
|
|
|
|
根据我司与内蒙古天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旭房地产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签订的协议约定,自2013年6月9日起,天旭房地产公司的公章壹枚、财务专用章壹枚、合同专用章贰枚一并移交至我司,由我司对上述印鉴进行保管。自2018年12月18日至今,我司保管的上述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一直未曾使用。近期,我司了解到有个别文件上所加盖的天旭房地产公司公章,并非来源于我司保管的公章。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3年9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