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履职有为 做好群众的“解铃人”

  □本报记者  王皓  杨柳

  “我觉得你们这个事啊,当事双方完全可以坐下来好好聊一聊,事情没那么复杂……”

  清晨,走进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办案大厅人大代表调解室,“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宣传展示和一面面锦旗格外醒目。寻声望去,该院聘请的特邀调解员,毕克齐镇人大代表、毕克齐镇二道村党支部副书记杨培瑞正耐心地为当事双方调节纠纷矛盾。

  “杨书记是我们法院的‘明星调解员’,他为人热情,对工作负责,作为人大代表又熟悉情况,大家都信任他,经他调解的案子,成功率都很高。”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喜忠介绍道,“2014年,土默特左旗人大常委会在我院设立‘人大监督岗’,人大代表们在履职过程中主动参与个案调解,效果良好。2018年,我院主动聘请人大代表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

  经过几年探索,人大代表作为特邀调解员,“坐班”法院“多元解纷中心”,参与诉前调解,形成了较完善的工作机制,人大代表也逐步成为了该院多元解纷工作的主要力量。2023年共接受委派案件2705件,调解成功1462件,成功率54%。

  探索在于转化,实践重在运用。2023年9月,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进一步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方案》,合作成立首府诉源治理人大代表工作室,为人大代表现场履职提供坚实保障,各旗县区诉源治理人大代表工作站也纷纷建成,全面推动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推进履职能力建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坐在群众中间调解纠纷,这样的场景越来越多出现在全区各级法院。

  包头市围绕共建社会治理格局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由法院联合同级政协建立了政协委员参与调解机制。2022年5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包头市政协共同印发了《关于推进民商事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搭建起“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运行框架。

  2023年包头市两级法院政协调解员已达218名,调解结案833件,调解成功案件57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68%。

  可以发现,近年来,在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代表委员履职能力、履职效能持续提升。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深入法院诉源治理一线,积极为群众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服务,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以案释法,向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同时,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通过行动及时反映,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解决。“人大代表+法院”新模式、“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模式的应用,汇聚起矛盾化解合力,使党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又一实践路径。

  全区广大代表委员是各领域各行业的先进分子和杰出代表,通过好的制度机制把工作体系健全起来,更大限度地把广大代表委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对于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自治区党委专门成立了自治区“两代表一委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并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成立了代表委员处,全面加强对“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调度和督促落实,为代表委员高效履职、积极建言,构建了更有力的工作格局,提供了全方位的工作支持。

  代表委员作为党委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不管是向上建言献策、参与监督,还是向下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都需要有一定的渠道。破解代表委员履职渠道不畅、平台载体不丰富、制度机制不顺畅、作用发挥不充分等现实问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渠道载体,推动代表委员主动亮身份、履职责,察民情、解民忧。以“人大代表+法院”“政协+法院”模式助力各级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提质增效的实践,无疑为如何更好发挥代表委员作用提供了生动的范式。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要闻
   第05版:思·享
   第06版:法治
   第07版:社会
   第08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家园
   第09版:视界
   第10版:北疆文化·文物说
   第11版:乡村振兴
   第12版:文艺评论
3只黄羊与民警 玩起了“捉迷藏”
履职有为 做好群众的“解铃人”
“鸿雁检爱” 呵护孩子成长
冬训大练兵
普法宣传多点发力 学法用法全面开花
微信群并非法外地,不当言论需担责!
让群众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
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