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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雁检爱” 呵护孩子成长

  □本报记者  郝佳丽

  “感谢检察官对孩子的帮助,今后我们一定抽时间多陪伴孩子,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日前,收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制发的《督促监护令》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浩(化名)的监护人握着检察官的手感激道。

  这是该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缩影。

  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创新运用“检察+N”工作模式,积极打造“鸿雁检爱”工作品牌,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其中,通过“检察+司法联动”,与公、检、法、司四部门多次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就提前介入、证据固定、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达成共识,形成保护合力;通过“检察+行政履职”,与多家单位共同制定《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工作细则》,针对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暴露出的社会治理方面的漏洞,向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有力规范了酒店等行业;通过“检察+家庭教育”,与多家单位会签《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工作办法》,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目前,已对4起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11份。

  同时,通过“检察+司法救助”,会同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单位制定《乌拉特中旗“检察+N”司法救助工作办法》和《关于加强贫困当事人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设立“鸿雁检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目前,已为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余元,并提供多元化社会救助。此外,通过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加大对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普法力度,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春琴表示,该院将继续发挥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牵头作用,不断总结和探索实践经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不断开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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