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方面,《方案》要求,完善领导机制,坚持党对党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主体责任,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基本培训,实施干部教育培训扩面提质行动,健全组织部门统筹、党校主办、部门联动的培训机制;整合办学资源,推进全区各级党校协同改革,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党校共建共享、优势互补的区域党校发展新格局;强化业务指导,发挥内蒙古党校示范引领作用,建立自治区和盟市两级党校校委班子成员定点联系、结对帮带机制;开展综合评估,修订盟市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办法,制定旗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办法,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改善办学条件,适应基本培训需要,将党校办学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在推进办学模式创新方面,《方案》明确,优化教学体系,用好中央党校课程设置方案,集中资源力量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深化教学改革,实行“招标竞课、择优主讲”课程生成准入制度,完善学员上讲台、学员论坛等教学相长机制;共享教学资源,用好“数智干教”平台,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分级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库;建强“双师”队伍,坚持以专为主、专兼结合,构建“党校专职教师+特聘教授”双师体系,增强培训实效;提升科研水平,做深理论和对策研究;激发科研潜力,构建开放型科研体系,各级党校要围绕办好两件大事,联合党政机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专家库;夯实学科基础,完善学科建设规划,提升基础学科水平,做精区域经济、民族理论与政策等特色学科。
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方案》强调,优化人才结构,通过社会招聘、竞争比选、柔性引进等方式补充专职教师;实施“名师工程”,实施全区党校系统教学名师、社科英才、教研新秀“三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逐级选拔培养各类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完善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党校教师纳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级国民教育教师有关的各种待遇。
在落实从严治校要求方面,《方案》指出,从严管理教职工,遵循最严格的政治标准、学术标准、教学标准、管理标准,健全各级党校内部管理制度,引导教师潜心治学、虔诚问道、悉心育人;从严管理学员,研究制定全周期全链条党性教育办法,把党性教育贯穿学员学习生活管理全过程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