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持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和土地利用结构,不断深化土地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使用效益。据悉,内蒙古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工作以来,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2.98万亩,收益土地出让金216.35亿元,签订合同数达3386个,实现税收2.84亿元,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消化闲置土地15.08万亩,收回闲置土地1.58万亩,收回后再出让土地面积1373亩,收益1.63亿元,服务全区企业179个。通过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工作有效带动就业及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实现“荒地生金”。
内蒙古耕地保有量1.72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8.97%,居全国第二位。近年来,内蒙古持续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逐级签订责任书,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硬措施整治违法占地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端稳端牢“中国饭碗”贡献了内蒙古力量。内蒙古不断健全耕地保护监督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强化耕地用途管制,突出永久基本农田和黑土耕地特殊保护,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形成耕地保护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