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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执破融合 答好营商环境“司法卷”

  □本报记者  王皓  通讯员  韩晓燕

  日前,在通辽市库伦旗人民法院,被申请人赵某、包某某与5名申请执行人在法院主持下,签订了债务重整协议。

  协议签署后,法院对赵某、包某某进行了信用修复,“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从此放下重担。这是该市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也是通辽市两级法院系统探索执行领域改革,推进执破融合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执行攻坚年”为抓手,通过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终本案件出清,推进执破融合工作有效破题,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加装“法治引擎”。

  今年3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草了《通辽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本通》,组织开展个人债务清理试点工作,针对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个人进行债务清理,给“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一个脱离债务“枷锁”、东山再起的路径。

  今年4月,该市首家债务重整中心在科左后旗人民法院揭牌。该中心通过强制、督促、重整三结合的工作模式,参照企业破产法,积极探索债务清理与执行工作的融合点,激活“僵尸资产”。

  科左后旗金宝屯镇某村民委员会是7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涉案总标的达到了342.9万元,因该村民委员会资金短缺,无可供执行财产,7起案件均以终本方式结案。后7位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账户中有余额为由向法院提起恢复执行申请,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以账户中存款为专项资金为由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至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无法兑现,被执行人村民委员会的信用遭到损害,执行陷入了僵局。

  债务重整中心成立后,经被执行人申请,承办法官在征得7位申请执行人同意后组织双方集中进行了调解。7起案件均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以案件标的额为基础,每年年底以村集体收入向7名申请执行人按比例偿还债务。经过重整,被执行人多年被查封的“僵尸账户”得以激活。

  执破一体,强化联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执破融合工作小组,组建执破融合团队,强化执行局和破产审判团队协调会商制度,通过集合人员力量、畅通程序渠道等方式将执行和破产程序进行深度融合,让两种程序优势在涉企案件中相互叠加、充分释放,以破促执、以执助破。以民事执行助企纾困为切口,整体性重塑涉企执行案件处置流程,在保障债权人胜诉权益的前提下,开展保企业、保金融“护航双保”集中执行行动,帮助一批无需破产的困难企业以持续经营的方式摆脱债务困境、纾困重生。

  与此同时,该院还将个债清理等纳入诚信建设工程,积极构建信用修复和守信激励机制,调动主动偿债积极性,推动减少失信主体数量;向诚信个人和企业颁发“骏通执”诚信文化宣讲员聘书,发挥诚实守信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与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执行联动工作的实施办法》,推动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与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在全市率先成立执行联动办公室,加强执行局与公安法制督查大队协作沟通,将破产案件纳入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夜执亮剑”、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等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今年以来,该院执结案件6501件,执行完毕率42.39%,执行到位率60.41%,同比分别上升7.6和8.1个百分点。

  “我院将持续深化执行领域改革,推进执破融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推动辖区营商环境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行。”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树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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