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方面部署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改革的价值取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第一时间制定推进人社领域改革工作的方案,因地制宜谋划落实牵头改革任务的36项具体举措,注重上下协同、内外协作凝聚改革合力,更有针对性、富于创造性地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近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翟瑛珺。
内蒙古日报: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在推进人社领域改革过程中,如何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翟瑛珺: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老百姓关心的、期盼的去推进改革,也就抓住了改革的“衣领子”“牛鼻子”。我们坚持一心为民深化改革,始终锚定解决好群众关心关切,自2023年起将下一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提前到当年组织实施,既让毕业生选择更早、机会更多,也在引才聚才中抢占先机。今年,率先在全国启动面向2025届毕业生的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允许用人单位提前使用2025年12月底前退休职工的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8万人,共有28.3万名考生报名,其中有3.8万名考生来自区外,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创历史新高。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全区23个旗县(市、区)105个村集体补助35.9万元,实现集体“掏腰包”、群众得实惠。确定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乌海市、乌兰察布市5个盟市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有效解决工伤职工“就医垫资高、报销往返跑”难题。我们将坚持把改革所向与发展所需、民生所急紧密相连,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多措并举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农牧民工、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加快把改革的效度转化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温度。
内蒙古日报:改革是由问题倒逼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人社部门是如何突出问题导向推进改革的?
翟瑛珺:问题是改革的“原动力”,改革是解题的“金钥匙”。我们坚持在发现并整改问题中打开工作局面,自2022年起,围绕加强基金资金管理、狠抓根治欠薪、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提升技能培训质效等方面,累计开展专项整治35个,问题资金及时追回,风险隐患有效化解。今年,聚焦社会保险业务基层经办力量不足、经办权限互斥不充分、经办防控体系不健全等问题,率先在全国推行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同审统办”改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3个险种48项业务平均审核时限较过去压减1.8个工作日,基层经办机构审核岗位数量减少50%,通过“盲审”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基金风险防控能力和业务经办效率。聚焦社保基金安全管理风险,探索形成“缴费不下沉、补贴不下划、资金及时清”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盟市级管理模式,坚决守好群众的养老钱。我们将坚持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维护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流动性可持续性、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在与矛盾问题短兵相接中打好打赢“改革仗”。
内蒙古日报: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原则。请谈一下人社法治建设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翟瑛珺:我们坚持运用法治手段保障改革,在去年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的基础上,今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修订并顺利实施,配合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立法调研,着力提高人社工作法治化水平。部署实施人力资源市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待遇申领、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评价、基本公共服务6个诚信建设专项行动,制定152个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发布失信联合惩戒企业19家、失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10个,不断优化人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们将聚焦服务保障人社领域重大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