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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门诊预交金!3月起实施

  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举行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司长刘魁介绍,为了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得到更多便利实惠,国家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自今年3月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将住院预交金降至同病种医保患者个人自付的平均水平,以切实减轻患者预付资金压力,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20世纪80年代,为了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缴费等候时间,医疗机构相继设立了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刘魁表示,近年来,持续完善改进这项制度,引导各地逐步降低预交金收取额度,以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压力;积极运用各种移动支付和结算渠道,提升患者就医便利性。脱贫攻坚期间,针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农村贫困患者在本地区住院治疗期间不用预交费用,出院时只需结算个人自付部分,这项政策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据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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