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查消防设备设施不达标,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燃气设备、供暖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要求规范用火、用电、用燃气行为,严格执行食品留样等制度。
同时,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扫码、测温等防控举措,加大高频接触部位消毒频次。实行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制度,对机构内所有人员每天上下午各开展1次健康监测,稳序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疫苗接种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完善低温雨雪灾害应急预案,做好生活、救灾物资储备和服务对象防寒防冻工作。协同公安等部门,增加巡查频次和范围,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对空巢、失能、留守老年人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强化“一岗双责”,抓紧抓实中秋国庆期间民政安全防范各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保持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民政部门联动抽查暗访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