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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印发通知 扎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本报9月19日讯  (见习记者  梅刚)9月18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民政部门扎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安全欢乐祥和过节。

  重点排查消防设备设施不达标,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燃气设备、供暖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要求规范用火、用电、用燃气行为,严格执行食品留样等制度。

  同时,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扫码、测温等防控举措,加大高频接触部位消毒频次。实行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制度,对机构内所有人员每天上下午各开展1次健康监测,稳序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疫苗接种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完善低温雨雪灾害应急预案,做好生活、救灾物资储备和服务对象防寒防冻工作。协同公安等部门,增加巡查频次和范围,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对空巢、失能、留守老年人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强化“一岗双责”,抓紧抓实中秋国庆期间民政安全防范各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保持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民政部门联动抽查暗访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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